《自然与法律》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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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记载了一桩西罗非哈女儿的婚嫁财产纠纷案:

约瑟支派的西罗非哈死了,他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经过女儿们的争取,摩西同意西罗非哈的女儿们可以继承父亲的财产。按照起初摩西颁布的律法,家族财产传男不传女,摩西的判决开了新的先例。等到了她们出嫁的年龄,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如果她们把家产带给不同族的夫家,约瑟支派的总资产就将减少。于是摩西借耶和华的话,对以色列人做出如下判决:

允许随意嫁人,但要嫁同宗支派的人,这样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保障以色列人继续各守各祖宗支派的产业。(《民数记》第36章第5—7节)


应该说,摩西对西罗非哈孤女们出嫁的规定是符合情理的,也是对其他律法规条的补充与完善,判决也同时生动诠释了摩西律法与自然法的现代法治价值。

犹太人中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从摩西到摩西,无人像摩西。” 这里的第一个摩西,指的是前文所述的犹太民族领袖、犹太教奠基人摩西,第二个摩西则指中世纪著名学者摩西·迈蒙尼德。这句话意味着,从先知摩西以来的两千多年中,只有迈蒙尼德才是千年不遇的旷世奇才,无人能与之比肩。

摩西·迈蒙尼德(1135/1138—1204)

中世纪最重要的犹太律法学家和哲学家,被誉为继带领古代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先知摩西之后的“第二摩西”。在晚年完成的哲学经典《迷途指津》里,迈蒙尼德从亚里士多德式理性主义出发,解释“先知作品”(即犹太教圣经)里令人困惑的种种措辞和“寓言”,并在其中深入讨论了上帝的本质和属性、世界的起源(创造抑或恒在)、预言、神意以及人的完善等问题。《迷途指津》出版后,很快被译为拉丁文,对中世纪欧洲经院(神)哲学乃至近代启蒙哲学(斯宾诺莎等)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迷途指津》是迈蒙尼德一部里程碑式的论著,一部诠释《圣经》的著作。迈蒙尼德声称自己写此书的目的就是要解释那些疑难字词和比喻的真正涵义,帮助那些陷入困惑的人“迷途知返,从困惑中解脱出来”。

上海三联书店最近出版的《自然与律法——迈蒙尼德〈迷途指津〉解读》是国内第一部从整体角度深度释读迈蒙尼德《迷途指津》的专著,兼顾了《迷途指津》的谋篇、高度复杂的笔法以及其中重点论述的开端论、神车论、预言、神意等主要论题。










《自然与律法——迈蒙尼德〈迷途指津〉解读》

内容简介


本书将迈蒙尼德的《迷途指津》置于“自然”与“律法”的张力中加以考察。作者致力在迈蒙尼德高度微妙又晦涩的笔法中,从上帝的属性、开端论、神车论、预言和神意等不同主题出发,辨析他游走于哲学与律法间的真正立场。作者主张,“自然”概念是理解《迷途指津》的一把钥匙,“自然”是哲学的替代概念,是迈蒙尼德用于解释世界的运作并暗中拒斥“神意”及“神迹”的基石。在解经与哲思的交织中,《迷途指津》的任务具有双重性:一方面,迈蒙尼德要澄清并捍卫哲学;另一方面,他也要维护犹太律法,不过,这绝并不意味着他在调和哲学与律法。

著名政治哲人施特劳斯曾经说过,迈蒙尼德的《迷途指津》是一本具有七重封印的书(a book with seven seals)。这本充满伏笔及故意矛盾的经典著作跨越世纪向世人印证,迈蒙尼德像古代哲人一样,以探求和传递真理为己任。
作者简介

张缨,曾就读复旦大学哲学系(硕士)及香港中文大学宗教与文化研究系(博士),任教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研究方向为希伯来圣经、基督教思想史、迈蒙尼德研究。还著有《〈约伯记〉双重修辞解读》(华东师大,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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